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作业1-4全高分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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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二单元形考作业高分参考答案

1、按照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规定的代数计算方法,叔叔与侄子是:

A、五代以内直系血亲

B、五代以内旁系血亲

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D、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2、下列属于遗弃行为的是:

A、夫或妻不履行扶养对方的义务

B、丈夫经常打骂妻子

C、父母不送适龄子女上学接受义务教育

D、父母限制子女人身自由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3、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属于有效婚姻的是:

A、某男与其男友自2018年确立了婚姻关系

B、20岁的某男与19岁的某女确立了婚姻关系

C、某女在其男友的胁迫下结婚

D、有配偶的男子甲又与某女结婚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4、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提出分手遭甲威胁,乙无奈遂与甲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乙得知,甲

婚前就患有重大疾病且久治不愈,乙向法院起诉离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当事人可以对法院的处理结果依法提起上诉

B、对该案的审理应当进行调解

C、法院应判决宣告该婚姻无效

D、法院应判决撤销该婚姻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5、甲立下一份公证遗嘱,将大部分财产留给儿子乙,少部分的存款留给女儿丙。后乙因盗窃而被判刑,

甲伤心至极,在病榻上当着众亲友的面将遗嘱烧毁,不久去世。乙出狱后要求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遗

产。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乙有权依据遗嘱的内容继承遗产

B、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C、乙只能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继承遗产

D、乙无权继承任何遗产可以分给乙适当的遗产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6、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婚姻家庭编的基本原则?

A、婚姻自由

B、男女平等

C、意思自治

D、一夫一妻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7、甲、乙结婚的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声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

所有。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乙即使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其协议也无效

B、该房屋及租金均属共同财产

C、该房屋经过八年婚后生活即变成夫妻共有财产

D、该房屋是甲的个人财产

E若甲将该房屋出租,租金也归其个人所有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8、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可撒销的法定原因是:

A、因受欺诈而结婚

B、因出于真意保留而结婚

C、因出于重大误解而结婚

D、因受胁迫而结婚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9、关于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可撤销婚姻的当事人未申请撤销的情况下,婚姻有效

B、可撤销婚姻的除斥期间为2年

C、违反法定的结婚条件的婚姻为可撤销婚姻

D、如某人患有白血病依然隐瞒病情与他人结婚,则其配偶近亲属享有撤销权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10、张某1岁时被王某收养并一直共同生活。张某成年后,将年老多病的生父母接到自己家中悉心照

顾。2000年,王某的生父母及养父王某相继去世。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张某无权继承养父王某的财产

C、张某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D、张某有权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1、2020年,张先生向女友李小姐求婚成功。8月,双方举办结婚仪式时,张先生给付李小姐父母88888

元的彩礼。结婚仪式举办后,双方一直有矛盾,未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21年1月,张先生提出分

手,并要求李小姐退还88888元的彩礼。请问:

(1)根据《民法典》的关于“彩礼”问题的规定,李小姐是否应当返还彩礼?

(2)通过学习本单元视频5,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谈谈你对现实生活中“彩礼”问题的法律认识。

参考答案:法律规定,在双方没有办手续,没有共同生活的,支付一方生活困难等情况下要返还彩礼,

所以这样做合法。

【法律依据】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婚约不同于婚姻,它完全是一种民俗习

惯,新的婚姻法不对婚约进行调整。当事人可以自由的订立婚约,也可以在婚约成立后自行解除,婚约

的解除并不严格要求对方的同意。

如果一方收受礼金后因种种原因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或者办理婚姻登记后,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没有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结婚,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返还礼金的。如果一方收受礼金后双

方办理了婚姻登记,且双方已经共同生活,而由于种种原因,男女双方决定离婚,那么礼金是否可以主

张返还呢?这就要区别对待了。

首先,如果一方是在婚姻登记前支付的带有确定婚约性质的聘礼,那么,随着结婚登记及实际婚姻的成

立,该礼金就成为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赠予方就丧失了要求返还或者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权利;如果赠予方是在婚姻登记后支付给受赠方的带有贺礼性质的彩礼,那么,该礼金就可以确定为夫妻

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依法进行分割。

其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

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如果受赠方能够证明赠予方在婚姻登记后支付

的彩礼,是对其个人或者其父母的单方赠予,离婚时就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这需要

受赠方提供充足的、确实的证据加以证明。

2、案例评析题:请根据以下材料,并结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写一篇分析短文,不少于400字。王某

和李某夫妻两人将王某70岁的老母亲赶出家门,不承担赡养义务。你认为王某的母亲可以采用什么方法

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参考答案:子女有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子女赡养老人是传统美德、家庭责任、人伦道义;也是法定的

责任义务,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第二十四条 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

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

第七十二条 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和有关部门,对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得推诿、拖

延。

第七十三条 不履行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职责的部门或者组织,其上级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批评教育,责令

改正。

第七十四条 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

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三单元形考作业高分参考答案

1、用人单位自()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A、用工之日

B、签订合同之日

C、上级批准设立之日

D、劳动者领取工资之日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

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可以

B、不应

C、应当

D、不得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3、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劳动报酬

B、试用期

C、保守商业秘密

D、福利待遇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4、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A、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B、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C、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D、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5、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正确答案:B   学生答案:B

6、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A、法律援助

B、支付令

C、社会救济

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

正确答案:B   学生答案:B

7、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A、违约金

B、赔偿金

C、补偿金

D、损失费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8、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并不得低

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六十

D、百分之八十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9、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A、一个月

B、二个月

C、半个月

D、一个半月

正确答案:B   学生答案:B

10、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A、书面劳动合同

B、口头劳动合同

C、书面或者口头劳动合同

D、书面和口头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A   学生答案:A

11、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如何进行赔偿?

参考答案: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赔偿。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

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

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3、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条规定:机动车发生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

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

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

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

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12、哪些情况下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参考答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例资料。

13、情境分析题:在某公司工作10年的员工老张,是公司的老会计。但因为患病从上个月出院以后,身

体一直不好,也一直没法来公司工作。2015年1月31日,公司经理通知辞退老张,让他去财务处领取完

本月的工资后,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可是,老张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要到2015年12月31日才到期。

老张该怎么办呢?请你运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范,帮助老张出出主意,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答案: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中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

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如果老张出院后能继续从事工作的,单位不应该辞退,如果出院后不能从事

工作了,那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而在2015

年1月31日通知辞退老张,应该在领完本月工资后另发一个月工资。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其中第

项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

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

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

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补偿的标准是本人在解

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老张在公司工作10年,可以按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

补偿10个月。

3、老张可以得到按1计算的1个月和按2计算的10个月,共1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单位不同意的

话,老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关于劳动合同的解

除,老张的情况符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提前预告解除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给予1个月的工资;老张还可以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

偿,工作年限*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形考作业高分参考答案

1、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年以内再犯

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人。

A、4

B、2

C、3

D、5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2、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20周岁

B、12周岁

C、18周岁

D、16周岁

正确答案:B   学生答案:B

3、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B、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

C、一切违法行为

D、构成犯罪的行为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4、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

A、有期徒刑

B、管制

C、拘役

D、剥夺政治权利

正确答案:D   学生答案:D

5、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

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行为。甲

的行为属于()

A、杀人未遂

B、不构成犯罪

C、杀人中止

D、杀人预备

正确答案:C   学生答案:C

1、案例分析题:李某(医疗急救中心救护车驾驶员)在值夜班时擅离岗位跑回家睡觉,造成当晚两名原

本可以救治的危重病人因救护车延误到达而死亡。事后查明,李某的行为严重违反医疗急救中心有关规

章制度。试分析李某的行为性质,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李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严重违反急救中心有关制度,造成两名患者死亡的

严重后果,李某的行为与病人的死亡有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李某的主观有过失,是疏忽大意过失。

2、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区别表现在哪些方面?

参考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

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

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属于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同时

还降低了党政机关的工作效率,造成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

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

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受贿罪有两种

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

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

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刑法》规定,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就构成受贿,而不要求行为人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个条件。

受贿罪在客观方面除了有索贿和收受贿赂这两种基本行为形态外,还包括以下两种表现形式:①收受回

扣、手续费。如《刑法》第385条第二款规定。②斡旋受贿。如《刑法》第388条规定

3、拐卖人口罪中“情节严重”的行为有哪些?

参考答案:拐卖人口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欺骗、利诱、胁迫等手段,拐骗贩卖人口的行为。中国刑

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犯罪对象是一切人,实践中主要是妇女和儿童。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拐卖人口的行为。拐卖人口是以违背被害人的意志为前提的。

(3)犯罪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营利的目的。只要是出于营利目的而拐卖人口的,即使拐

骗后没有卖成,或者实际上没有得到钱财即被抓获,也不影响本罪的构成。(4)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拐卖人口“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主要有下列几种:

(一)拐卖妇女、儿童十五人以上,或者拐卖妇女、儿童八人以上不满十五人手段特别恶劣的;

(二)盗卖婴儿、幼儿多人或多次的;

(三)劫持、绑架妇女或用药物麻醉妇女后将其出卖,后果严重的;

(四)摧残、虐待被拐卖的人致其重伤、死亡或引起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课程大作业形考高分参考答案

1、请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小论文,请围绕以下主题展开,谈谈你学完本课程后的感想

(1)着重说说你对“什么是法”这一问题的认识是否有所变化

(2)你觉得学习这门课程有收获吗?开设这门课程是否有必要?

参考范文:

法竖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制定或者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法的

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重要工具。

1、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

立参与民事活动,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

2、处理事物的手段。

3、仿效。

4、标准,规范,可仿效的。

5、佛家的道理。

6、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维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由国家强制力保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规范体系。广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实施的各种行为规范的总和;狭义的法是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即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由国家强制力保实施的,是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法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随着私有制、阶级、国家的产生而出现的。法只能是掌握了国家政权的阶级在国家强制力作为根本保障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和颁布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统一的社会规范。而且这种社会规范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反映了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并充分体现了执政阶级的整体意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所作的传统解释便与此类似。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法的概念也在不断发展完善。

法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它的社会规范性,它是一种普遍的、明确的、广泛适用而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因此它不是一般的社会规范,不同于对人的行为有相当约束作用和影响力的社会习惯、道德等一类社会规范。这根本的在于法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且具有普遍约束力这一重要特征所决定的,而习惯与道德是在人们长期的社会活动中自然形成的,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是靠社会舆论、行为人自身的品质修养等因素的制约而实现的。这诸如村规民约、尊老爱幼、尊重社会良好风俗等。法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体现了执政阶级的整体意志,而这种意志的内容是由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即法应当是社会经济生活状况的反映,而不能由立法者主观臆断、肆意创造。法所体现的执政阶级的意志只能是其整体意志,决非其中部分少数人或领袖人物的个人意志。

现代意义上的法强调法的社会性,法所体现和反映的社会经济状况、社会生活条件,人类本身的需要。如世界贸易组织的建立、数量繁多的国际条约的签订与适用,在根本的意义上反映了人类社会的整体需要,它充分打破了社会集团甚至国家的局部利益与需要,法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条件下也出现了国际统一法的现象,诸如国际统一实体私法规范的遂步形成,《一九九O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等许许多多国际法规范的制定与适用。如果一谈到法,就想到了犯罪、杀人、危害国家安全,那就太狭隘、太片面了,因为那只是整个法的庞大体系的一部分——刑事法,更为广泛的法表现为民事法、经济法、行政法等等。法是一系列社会规则、原则以及概念等的结合,而且它是一种特殊的重要的社会规则,是对人们的生活、工作时时处处都在产生重要影响的社会规则。

法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的有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法从不同的角度可以作各种各样的分类,如可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还可分为根本法、基本法律与一般法律,国内法与国际法。法不一定都是法律。如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属于法的范畴。法的最高表现形式是宪法,它是规定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国家机构、司法制度等根本事务的大法,是一个国家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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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作业单选题答案 1、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12周岁 B、18周岁 C、16周岁 D、20周岁 学生答案:A 2、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注射器掉在地上。他想到杀父是大逆不道,要为天理所报应,便被弃了杀害…

    实用法律基础 2024年4月30日
  • 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三单元作业答案

    一、2024年春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第三单元作业单选题答案 1、以下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A、试用期 B、福利待遇 C、劳动报酬 D、保守商业秘密 学生答案:C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A、不得 B、不应 C、可以 D、应当 学生答案:A 3、劳动者违…

    实用法律基础 2024年4月30日
  •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BBS:谈谈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参考答案

    BBS题目:各位同学:生活中总会出现各种纠纷,如遗产纠纷,继承权纠纷,合同纠纷等等。这些民事纠纷无法避免。而民事诉讼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个重要的途径。通过法律评判裁决,从而寻求公平公正的解决方案。那么,你们知道我国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是什么样的么?请你通过网上搜集资料,或者结合身边的民事纠纷,谈谈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步骤。实用法律基础第五单元形考作业 参考答案:…

    实用法律基础 2023年7月26日
  • 江苏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BBS:法治如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保障参考答案

    BBS题目: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请结合 你对法治的理解,谈谈法治应当如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提供保障?”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 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征程上,中国式现代化向前近进一步,法治建设也要向前近进一步,必须为推进中国…

    实用法律基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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