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就以下问题中的一个或几个开展讨论。
(1)在创建柱时其对应的高度和深度是如何来表示的?
(2)有时创建的柱在视图中不显示该如何处理?
(3)创建迹线屋顶或拉伸屋顶的过程?
参考答案1:
基础高度为独立柱基础上表面至地面的垂直距离,采用”HH”表示,标注位置一般在图形底部居中位置。
参考答案2:
按ESC键退出结构柱命令,然后把视图属性中的基线设置为标高1,再执行结构柱的时候发现,结构柱的
轮廓线能够正常显示了。
参考答案3:
显示楼层平面视图或天花板投影平面视图。单击“建筑”>“构建”>“屋顶”下拉选项>(迹线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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