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因为学习平台题目是随机,选择题选项也是随机,一定注意答案对应的选项,同学们在本页按“Ctrl+F”快捷搜索题目中“关键字”就可以快速定位题目,还是不懂的话可以看这个:快速答题技巧
1、实践目标:
(1)认识宪法的条款;
(2)了解宪法解释的方法;
(3)学会权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在公共管理中兼顾公民的权利。
2、实践内容:
(1)阅读案例内容:地方计生法规中的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被废止
我国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021年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有关行政部门为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可以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对拒不配合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公民想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建议”,认为亲子关系涉及公民人格尊严,地方性法规不宜规定强制性亲子鉴定的内容,也不应对此设定相应的行政处罚、处分、处理措施。
(2)复习宪法解释的方法;
(3)对宪法第38条的“人格尊严”的含义做出解释,具体说说采取了什么解释方法;
(4)模拟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对公民的“合宪性审查建议”做出分析。
参考答案1:
一、对宪法第 38 条 “人格尊严” 含义的解释及解释方法
1.含义解释:宪法第 38 条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尊严是指公民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应受到社会和他人最起码的尊重。它涵盖了公民的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等多种具体权利,强调公民在法律面前的独立价值和主体地位。
在本案例中,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可能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因为亲子鉴定涉及到个人的隐私、家庭关系等敏感领域,未经当事人同意的强制要求可能使公民感到自己的私人生活被无端干涉,其作为人的主体地位和应受的尊重受到损害。
2.解释方法:文义解释:从 “人格尊严” 这一词语的字面含义出发,“人格” 指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和,“尊严” 意味着庄重而有威严,不可侵犯。这表明公民的整体人格特征和应有的庄重威严应受到保护,不得被随意侵犯。
目的解释:宪法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目的在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维护公民在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在本案例中,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可能违背了这一目的,因为它可能导致公民的隐私被侵犯,使公民在面对公权力时失去应有的自主性和尊严。
体系解释:将宪法第 38 条与其他相关条款联系起来看,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一系列规定共同构成了对公民的全面保护体系。例如,与隐私权、通信自由等条款相互呼应,强调了公民在各个方面的权利都应得到保障。在本案例中,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与整个宪法体系中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存在冲突,不符合宪法的整体精神。
二、对公民 “合宪性审查建议” 的分析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民的 “合宪性审查建议” 进行分析:
宪法依据:
1.明确宪法第 38 条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是审查的根本依据。指出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可能侵犯公民人格尊严,与宪法规定相抵触。
2.强调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权衡:
1.承认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公共利益的考量,但同时指出,在实现公共利益的过程中,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
2.分析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在追求计划生育违法事实调查的效率和准确性方面的作用,但也要考虑到这种方式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以及可能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
3.强调在公共管理中应寻找更加合理的方式来平衡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例如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自愿申报制度等方式来实现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而不是采取强制侵犯公民人格尊严的手段。
法律程序和合理性:
1.审查地方性法规制定的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2.分析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的合理性,包括罚款数额的设定是否适当,是否存在过度处罚的问题。
3.考虑是否有其他更温和、合法的手段可以达到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的目的,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社会影响和公众意见:
1.关注该规定在社会上引起的争议和影响,了解公众对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的看法和反应。
2.强调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尊重民意,以确保法律法规符合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和利益诉求。
地方性法规中的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与宪法第 38 条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存在冲突,应予以废止。在公共管理中,必须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平衡好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关系,确保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和合理性。
参考答案2:
一、对宪法第 38 条 “人格尊严” 含义的解释及解释方法
1.“人格尊严” 含义解释:“人格尊严” 是公民作为独立的个体所应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和价值。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公民的自尊心、自爱心、名誉权、隐私权、自主权等。人格尊严确保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被作为有价值的主体对待,不被无端侮辱、歧视或侵犯。在本案例中,亲子关系涉及到个人生活的核心领域,强制性亲子鉴定可能侵犯公民对自己私人生活的自主决定权和隐私权,从而损害人格尊严。
解释方法:文义解释:从 “人格尊严” 的字面意义出发,“人格” 强调人的独立个性和价值,“尊严” 意味着庄重、不可侵犯。这表明宪法旨在保护公民在社会生活中的庄重地位和不可侵犯的权利。
体系解释:将宪法第 38 条与其他相关条款结合起来理解。例如,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规定相互关联,共同构建了对公民的全面保护体系。人格尊严与隐私权、通信自由等权利相互呼应,共同保障公民在各个方面的合法权益。
目的解释:宪法规定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目的是确保公民在国家和社会中享有基本的尊重和价值。在本案例中,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可能破坏公民在家庭生活中的自主决策和隐私保护,与宪法保护人格尊严的目的相违背。
二、对公民 “合宪性审查建议” 的分析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民的 “合宪性审查建议” 进行分析:
审查依据:明确宪法第 38 条是审查的根本依据。强调公民的人格尊严是宪法赋予的基本权利,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之相抵触。指出地方性法规在制定过程中应遵循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确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共利益与个人权利的权衡:承认计划生育政策在一定历史时期具有公共利益的考量,但同时强调,公共利益的实现不能以牺牲公民的基本权利为代价。分析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在调查计划生育违法事实方面的作用,但也要认识到这种方式对公民人格尊严的严重侵犯。探讨在公共管理中如何寻找更加合理的平衡,例如通过其他非强制的调查手段来实现计划生育管理目标,同时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法律程序和合理性:审查地方性法规的制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经过了充分的论证和公众参与。分析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的合理性,包括罚款措施的适当性和必要性。考虑是否存在其他更合适的法律手段来处理计划生育违法问题,以确保法律法规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社会影响和公众意见:关注该规定在社会上引起的争议和影响,了解公众对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的看法和反应。强调在制定法律法规时应充分考虑社会的普遍价值观和公众的利益诉求,以增强法律法规的社会认可度和执行力。
公民的 “合宪性审查建议” 具有合理性。地方性法规中的强制性亲子鉴定规定与宪法第 38 条关于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规定存在冲突,应予以废止。在公共管理中,必须充分尊重公民的权利,平衡好公共利益和个人权利的关系,确保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和合理性。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发布者:形考达人
,出处:https://www.xingkaowang.com/21317.html
本站不对内容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免费答案:形考作业所有题目均出自课程讲义中,可自行学习寻找题目答案,预祝大家上岸成功